上述步驟完成後即可營業,營業後15日內回地政局/處辦理備查 ◎ 申請繳存作業工作天數說明如下: ★第一階段審查作業須先郵寄申請,以收件日之隔一工作日起約3個工作天完成並發送電子通知公文再繳存。 ★第二階段證明開立作業以金額入帳之隔一工作日由銀行統一出帳清單,本會核對無誤後約3個工作天
◎ 申請繳存作業工作天數說明如下: ★第一階段審查作業須先郵寄申請,以收件日之隔一工作日起約3個工作天完成並發送電子通知公文再繳存。 ★第二階段證明開立作業以金額入帳之隔一工作日由銀行統一出帳清單,本會核對無誤後約3個工作天完成開立證明並寄發。 ◎申辦程序、表單填寫及附件檢附有問題,可至[申辦流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