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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委的話:


       瑞祺從事不動產房仲業已近20餘年,有幸自103年起擔任2屆桃園市公會理事長,為我大桃園地區業者服務。6年來,個人在桃園公會響應全聯會舉辦在820房仲日公益捐血活動中每年的總袋數屢創佳績,捐血量最高袋數曾到達1862袋;此外,也在105年承辦了第17屆金仲獎頒獎典禮,創造了空前的尊榮規模,在全國各公會中樹立了標竿;更在商務交流方面,桃園公會與日本「全日不動產協會京都府本部」諦結了姐妹會,簽立了合作備忘錄;期間也接待了美國西聖蓋博谷房地產公會訪問團,並成功簽立了合作備忘錄,強化國際間的交流。


       瑞祺在桃園公會期間亦擔任全聯會發言人、全聯會法規會輔導副理事長等職務,猶記105年間政府在公布房地合一稅制後,房仲業面臨巨大震撼,不但買賣成交案件從每年平均40萬件下滑至24萬件,房仲業結束營業家數更達2000家。此外更面臨主管機關對於服務報酬、地政三法、委買委賣、洗錢防制法等多項修法議題,著實撼動及影響產業權益,我業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所幸在全聯會林正雄理事長及全國理事長、理監事共同努力之下,終於讓產業暫時度過危機。

今天承蒙第7屆基金委員及監察人支持下榮任營保金第7屆主任委員乙職,對瑞祺是一種榮譽、責任及挑戰,我要在此特別感謝第6屆營保金金雄主委3年努力下,讓基金會運作良善,營業保證基金已累計有19億元的規模,成為一管理優良且有公信力之基金會,瑞祺接下第7屆基金會主委更感責任重大,未來定當全力以赴。


      因此瑞祺在這未來3年內,除了與本屆委員持續推動營保金有效運用及調處全國消費糾紛外,瑞祺計畫將針對營保金賠付案件作成案例宣導,使業界了解糾紛原因及預防,並成立專家及學者智庫團,藉由來自全國的專業學識支持下,將朝精進產業各項法規及解決消費糾紛之方向推動,以提升不動產交易安全及兼顧保護消費者權益,瑞祺希望所有產業先進能夠多加支持,營保金才能更加健全及成長。

本屆基金主任委員 第七屆主任委員 王瑞祺

◤經歷:

桃園市不動產仲介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

◤學歷:

明新科技大學

基金會成員

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當中的 「不動產經紀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本委員會的組織成員有普遍與周延的代表性,「管理辦法」中第2章「組織」第5條規定:

本會置委員11人至15人,就下列人員聘任之,其中1人為主任委員,由委員互選之:

一、經紀業代表4人至6人。

二、專家學者3人。

三、消費者保護團體代表2人至3人。

四、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2人至3人。

本屆基金成員

 

屆次:第七屆

任期:自109年10月29日起至112年9月28日止

稱謂

代表性質

姓名

簡歷

委員

經紀業代表

王瑞祺

桃園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榮譽理事長

委員

經紀業代表

吳光華

臺北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理事

委員

經紀業代表

鄭啟峯

高雄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監事會召集人

委員

經紀業代表

林茂禎

臺中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榮譽理事長

委員

經紀業代表

謝宗諺

臺南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監事會召集人

委員

經紀業代表

余武錫

彰化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榮譽理事長

委員

專家學者代表

姜志俊

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委員

專家學者代表

李嘉嬴

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委員

專家學者代表

蔣美龍

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專業訓練講師

委員

律師公會代表

林瑞成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委員

律師公會代表

楊明勳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

委員

律師公會代表

郭清寶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

委員

消保團體代表

張元旭

中華民國不動產交易安全策進會副理事長

委員

消保團體代表

黃志偉

中華不動產仲裁協會常務理事

監察人

會計師公會代表

李燕松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監察人

經紀業代表

吳京龍

新北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監事會召集人

監察人

專家學者代表

陳建元

逢甲大學總務長暨環安衛中心主任.土地管理學系教授

顧問

專家學者代表

楊松齡

中國文化大學都市計劃與開發管理學系教授

顧問

專家學者代表

高欽明

中華不動產仲裁協會仲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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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不動產經紀的專業人員,一定要進入合法公司或商號;從事不動產經紀的公司或商號,須依法繳存營業保證金並加入各地方公會取得會員資格,以促進公會良善運作,求取「國家管制」與「公會自律」兩種力量的平衡;從微觀而言,對個別經紀業者確立「倫理規範」亦作為專業制約的一環。